当今世界,离婚率的不断升高已成为一个普遍的现象,因为离婚而导致的成千上万的儿童流落街头,无人抚养
与收管。这些被父母遗弃的孩子,无论是在精神上还是物质上,都饱受痛苦和困扰,许多人精神畸形、心理变
态,跌入了犯罪的泥坑。在我国,近几年被离婚父母遗弃的孩子数量也逐年呈增长的趋势,一些孩子因此而个
性发展不全面,甚至走向了犯罪的道路。
对孩子而言,他们的身心发展因抚养人的不同而产生差异。由父亲抚养的孩子,由于父亲大多忙于事业工作,
生活往往简单化,孩子通常得不到应有的关心和照顾;由母亲抚养的孩子,虽然可以在生活中得到细致的照顾,
但是没有父亲的影响,孩子在心理上容易产生缺陷;由祖父母抚养的孩子,因祖辈们年老体弱和文化观念上的
局限性,孩子往往很难得到智力上的引导和个性上的发展。凡此种种,都会给孩子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,这对
孩子未来职业的发展和个性的健康成长都有消极的作用。
离婚家庭的子女所受到的影响,使他们在心理、性格、行为等方面出现异常,这被我们称为离婚子女综合征,
主要表现为:
第一,自卑。父母是孩子心目中的骄傲,处在一个没有父亲或母亲参与的家庭,孩子没有了这份优越感,很
容易产生“我的家庭是不幸的”“我是没人要的孩子”“我的命不好”等消极悲观的想法。
第二,孤僻。不和睦的家庭环境会使孩子对人际关系感到紧张,特别是在重组家庭里的孩子,由于父亲的粗
心或与继父母之间的隔阂,他们的亲情交流受到限制,觉得自己在家庭中被忽视,因而产生孤独感,行为上表
现出离群的特征。
第三,怯懦。有的父母离异后,往往把感情和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,对孩子束缚过紧,管教过严,久而久之,
使孩子心理负担过重,害怕自己使父母失望,因而对父母敬而远之,变得胆小怕事,怯懦退缩。
第四,逆反。这类孩子有些由于亲情的隔阂不接受继父母的管教,或继父母不便于管得太严,从小就养成了
不服管,处处以自我为中心的性格。由于对父母的离婚行为不理解,这类孩子对家庭产生一种厌恶感,早早出
现逆反的心理现象。
版权所有:沈阳儿童青少年心理咨询网